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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5 02:42:23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体〔2011〕6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
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决定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把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列入2012年学校艺术教育重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广泛动员,组织各中小学校及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方案另发。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
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  活动  通知
抄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各中
等职业学校,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50份)

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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