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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专业化发展业务展示
发布日期:2010-05-27 10:58:00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提出的“加强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育人意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队伍的培养,促进和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展示近年来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和教研活动的成果,并为教师的成长和展示才华搭建舞台。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专业化发展业务展示活动评委组。
 长:侯  钟士江;副组长:王利人 陈韶军
 员:郑  董为炼 金千里 钱申龙 谢永康
二.    参赛对象: 从事校外教育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196011日后出生)的教育工作者。
三.    参赛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履行校外教育工作者职责,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组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校外教育活动,努力探索校外教育教学理论,丰富校外教育课程内容,拓展校外教育内涵,创新校外教育形式。  
四.    参赛项目:
(一)科技类教师
1.教育活动设计
提交本人在近两年内组织的一次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教育活动资料。包括:方案或教案(2000字内)、教育活动过程录像光盘(15分钟内)和活动自评(2000字内)。
2.教育活动展示和现场答辩
现场用演示文稿介绍上述教育活动的设计、实施及自评情况(1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
3.专业技术展示
(二)艺术类教师(表演艺术类、造型艺术类)
1.教育活动设计
提交本人在近两年内组织的一次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教育活动资料。包括:方案或教案(2000字内)、教育活动过程录像光盘(15分钟内)和活动自评(2000字内)。
2.教育活动展示和现场答辩
现场用演示文稿介绍上述教育活动的设计、实施及自评情况(1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
3.专业技术展示
五.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103 第二阶段:(参赛准备)4月——5月上旬
第三阶段(展示阶段):20105月——7
第四阶段(选送阶段):20108月选送优秀教师参加市级相关比赛。       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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