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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14 09:11:16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1、基本要求:每上半年组织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年底组织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实施内容:

1)支部委员除参加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支委或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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