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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党的群团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14 09:52:23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1、基本要求:

    艺术活动中心党组织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指导帮助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

2、实施内容:

1)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群团工作中重大问题,协调好群众组织间和群众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2)加强群团组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建设一支优秀的群团干部队伍。

3)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要为他们创造条件,解决困难,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办学中的作用。

4)通过群团组织,引导教职工参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

5)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中心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集中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实现中心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

6)定期研究统战、少数民族、关工委工作,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合力,办好艺术中心校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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