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学校发展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1、编制目录。党支部根据公开内容编制目录,规范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审核确定。党支部书记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重大事项的公开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党工委审定的,按规定程序报审。
3、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工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4、收集意见。通过设置意见箱、设立接待窗口、开通举报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处理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6、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登记、归类建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三、公开方式
1、 通过有关会议的方式进行公开。
2、 通过通报等文件的方式进行公开。
3、 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墙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4、 通过中心信息网、黄浦教育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基本原则。党务公开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发扬民主、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区别情况,要做好“四个结合”: 把公开与中心发展、创先争优、党风廉政建设、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
2、做到两个全覆盖。公开内容上对党的工作全覆盖,知晓面上对党员、群众全覆盖。
3、严格公开顺序。对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班子后党员,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及进行公开。
4、把握好公开节奏。对党内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年底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