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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师德规范
发布日期:2014-01-18 01:00:49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一)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1、努力学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准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热爱教育,增强主题意识,维护艺术活动中心声誉,为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心、创办特色、打造品牌出谋划策,多做实事。
3、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工作尽心尽责,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不随意自行调课或代课,明确职责,提高效率。
4、认真落实《教师教学常规》,确保常规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严禁治学,热爱学生
1、树立优良学风,提倡团队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重视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2、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当学生遇到困难或挫折时能给予及时的鼓励,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成功,争做“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
(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1、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合作共事,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同事间有问题多协商,有纠纷多做自我批评,遇事冷静处理,关心集体,维护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新风。
2、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四)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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