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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4-01-18 01:23:40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支委会成员缺席,不得随意举行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出“安民告示”,提前将会议的议题和具体日期通知到会人员,与会人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必须做到“畅所欲言,以心换心”原则。
五、民主生活会主要围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开成工作性会议。
六、对于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意见,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做到及时整改。
七、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将记录存入档案,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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