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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行政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1-16 10:40:56   作者: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   

1.中心主任是活动中心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心主任要深入教学第一线,要真正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建立教学研究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思考教育教学前沿性问题,主要精力应投入到教育教学领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课程改革各项工作。中心主任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1—2次专题校务会议,整合研究、决策活动中心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实际问题。
2.活动中心领导要重视教学反馈,每学期要分别听取学生、家长对活动中心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问题。每学年要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积极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建立听课制度,活动中心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5节以上,分管副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8节以上,要有听课笔记,从关注教师的“教”转向关注学生的“学”,并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学评教。
3.教务处要做好活动中心教学的具体管理、指导工作。要结合活动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备课与上课、听课与评课、评价与交流的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要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学科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了解、检查教师的教案、听课笔记,对其中优秀的可组织展览或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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